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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9日   点击:1857

今年下半年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将实行同步换届选举,年底前要选出新一届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面临新形势、新情况如何做好换届选举,确保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我们提出几点建议。

一、开展调研,制定方案。

首先从现在起市级人大常委会要成立课调研组,带着课题到镇村、社区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群和代表意见建议形成共识,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方案,为制订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提供材料。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党委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今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盘考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建议市委按上级要求及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全市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全部部署。市镇两级都要建立以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换届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市镇两级都要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并及时提出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人选,研究制订市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报请市委批准。市镇两级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举的日常工作,并根据选举工作进展及时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以保证代表选举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对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要早研究、早部署、早行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依法参加换届选举。宣传形式要多样,既要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又要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开展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强对依法打击贿选和其他破坏选举行为的宣传,使代表换届选举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民主法制意识的过程,与此同时,要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教育,明确组织纪律,强化政治责任,确保选举工作严格依法进行。

四、认真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

选区是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础划分的区域,也是组织选民进行直接选举活动,选举产生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基本单位,在选举期间选民登记、分配代表名额,提名协商代表候选人,介绍代表候选和投票选举代表都是以选区为单位进行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选区是选民依法监督代表及代表联系的基本区域。科学合理划分选区是保证依法选举代表的关键,由此可见,划分选区是选举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程序性工作之一,必须依法做好。建议划分选区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根据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规定,按照每个选区13名代表为原则划分。二是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平均人口数之间相差的幅度一般不30%为宜划分选区。三是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选举组织工作,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和接受监督的要求,坚持就近就地的原则划分选区。四是科学合理地划分选区,尽量使每个市级人大代表选区包含若干个镇级人大代表选区。

搞好选民登记是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首要环节。根据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原则,在2012年选民登记基础上结合上届村委会换届登记资料和派出所户籍,由选民小组的工作人员上门入户逐户进行登记,核对对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镇招商办、人社中心、商会和相关企业提供身份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切实维护选民的参选权利,努力把选民登记工作做细做实,防止漏登、错登、重登的现象发生。

五、注重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

要把握代表结构比例,重视优化人大代表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扩大生产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妇女等代表比例,努力保证妇女,非中共党员代表的人数。连任的人大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各级人大代表尽量不要交叉兼职,人大代表与党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要重视做好重点阶层的工作,并使之与区域密切结合,以更好实现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要重视代表素质条件,在坚持取得代表资格的基本法律条件的同时,更多地重视代表应具备的政治素质、代表意识、履职能力、法律常识等素质要求,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不好的人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六、坚持发扬民主,严格推荐程序,确定代表候选人。

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确定要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责任感的人推荐为代表候选人。要积极探索和有序引导在代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发表竞职演说,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作出履职承诺等。酝酿、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时,既要坚持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在对候选人深入了解和考察的基础上,由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初步确定,并报市镇选举委员会审批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七、规范选举工作,杜绝贿选行为,确保依法选举。

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应组织选民投票选举。选举应以设立投票站和采取流动票箱为主的方法进行,有条件或因需要的选区也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应在同一选举日进行,选票可采用两种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别,并分设两个票箱一次性分别投票,分别计票。选举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规范选举工作程序,规范选举操作行为,防止选举中的不正当竞争,严禁贿选、严禁派性和宗族、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依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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