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

关于我市施行《消防法》准备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4月3日   点击:5349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本月初,内司委对我市《消防法》实施前准备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公安消防部门情况汇报,召开了公安、规划、建设等部门座谈会,了解了相关情况。刚才,我们又听取了市公安局裔政委代表市政府作的施行《消防法》准备工作情况汇报。通过调查了解,我们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消防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消防投入明显增长,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滞后的情况逐步改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全民消防素质明显提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社会消防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消防队伍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灭火和防火能力有了一定提高,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消防事故。受到公安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2009年5月1日新修订的《消防法》贯彻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注重做好新修订《消防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市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针对我市防火工作的实际,采用电视、电台、短信传播、《句容简讯》开辟专栏、印制新修订《消防法》宣传读本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消防法》,使广大群众更多地认识和了解新《消防法》在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法制建设、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义,自觉学习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实消防法;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和各镇,将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作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方位、多角度向群众宣传普及新修订的《消防法》知识及防火安全常识,不断扩大宣传普及的覆盖面,营造宣传普及《消防法》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逐步加大投入,以适应新《消防法》的有效实施和新形势下灭火救援要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对消防设施的投入,相继投入350万元配备了举高车、A类泡沫车等特种消防车辆、添置常规消防器材、配备消防人员11种个人防护装备,23项专勤器材、改善了办公设施和环境,今年还将投入100多万元用于城区消防设施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也加大投入,成立消防应急突击队,配置常规消防器材,部份消防重点镇还建立了镇消防站。为我市贯彻实施新《消防法》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整治,灭火救援的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按照新修订《消防法》和要求,市公安消防部门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消防部队为主力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经常性开展实战演练,在应急抢险救援中充分发挥了消防部队骨干作用。两年来,市公安消防部门共接警456起,出动消防车766辆次,消防官兵3476人次,抢救被困人员60余人,抢救财产价值557.8万元。为保安全、保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被省消防总队记三等功一次。市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安监、文体、建设、卫生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督促单位和部门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两年来,共查处消防违法案件195起,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781处,对84家单位和151名个人实施处罚。被省、市挂牌督办的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去年底全部整改到位,08年被公安部表彰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单位。
    四、消防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市公安消防部门强化管理,改进作风,树立公正高效、勤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专门制定了提高消防便民服务意识、严格执法、强化对执法人员监督、营造良好消防环境等方面的八项措施,消防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树立了消防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08年被句容市人民政府评为“优化软环境优胜单位”。
新修订的《消防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市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是,距新的《消防法》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消防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尚待健全落实;三是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四是消防警力不足,消防人员防护装备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全社会消防意识。市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要以新修订的《消防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动员全社会力量,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新的《消防法》和消防常识。各部门及社会单位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加强对职工群众和特殊岗位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以消防安全“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形成“消防、媒体、社会单位”多位一体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网络。让更多的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接受消防教育,提高全社会消防意识。
二是制定消防规划,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应将消防纳入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消防设施及供水要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要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明确城区消防设施的责任主体,组织协调城市规划建设、供水、通讯等有关部门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各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好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排查、治理隐患。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严格把关,规范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是增加投入,加强消防力量体系建设。大力加强现役消防队伍建设,增加消防现役人员,配齐消防人员防护装备和特勤器材。对市消防大队目前存在的护林防火突击队人员要理顺关系,合理使用,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建设,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群众消防组织,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消防重点镇要建立消防站,成立专职消防队,建设一支人员相对稳定消防突击队。完善各镇和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全社会消防工作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