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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我市食品安全情况审议发言(摘要)
发布时间:2012年6月17日   点击:6526
一、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不断规范各个监管环节,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2009年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多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三网建设”卓有成效。
  我市成立了由26个职能部门和各镇(管委会、社区办)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出台了《句容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与各镇(管委会、社区办)及相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了责任追究制。
  (二)着力突出重点,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围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细化监管措施,有效净化了我市食品安全环境。一是由农委、质监、工商、食药监和卫生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问题乳粉和含乳食品的清缴工作,检查相关生产经营消费单位4157家次,未发现问题乳粉。二是组织工商、卫生、农委等职能部门对全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轮次全面检查,没有发现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是市食安办会同城管、农委、质监、工商、卫生、公安等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对油脂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未发现“地沟油”返流餐桌现象。四是组织商务、农委、工商、卫生和公安部门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未发现含“瘦肉精”的生猪及产品。五是收编了城区25处早餐摊点,统一以“乐万家”品牌早餐服务市民集中经营,统一管理,形成了一定的特色。
  (三)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平台。
  为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增强食品安全诚信单位的自律意识,并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三年来,我市每年评选出15家“句容市年度食品诚信示范单位”,此项首创工作作为亮点在镇江地区得到推广。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示范基地的建设力度,目前已在老方葡萄科技示范园等5家农业企业实施建设。企业通过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全过程的生产销售记录,建设农产品检测室开展产品准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等措施,确保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不合格农产品追溯工作的落实。
  (四)狠抓基础建设,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水平。
  检验检测工作是及早发现问题、有的放矢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初步形成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监测体系,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食品监测网络。特别是农业部门,近年来,通过项目建设和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先后建成了农产品检测站、动物疫病化验室、土壤化验室、水生动物疾病防治站等标准化检验检测室,添置各类先进设备200余套,总投资近1000万元。同时,以市农产品检测站建设为基础,开展基层监测点建设。全市12个镇、管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均已建立农产品检测室,7个重点生产企业建立了基地监测点,建成了市、镇、基地三级农产品检测网络。经过一年多准备,目前市农产品检测站计量认证已通过专家现场评审,年前有望取得实验室“双认证”资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 农贸市场的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及摊点食品检测检验缺位。大量的、农民自己种植、养殖的农副产品在没有检测的状态下流入市场,市场也不检测,更谈不上信息公布。
  2. 餐厨垃圾的流向不明,这些餐厨垃圾相当一部分流入生猪养殖场和地沟油生产加工点。
  3. 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中界限不清,扯皮现象时有发生,镇江市关于明确“五小店”监管职责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4. 低散乱的小作坊、排档、早餐点加工销售混在一起,污水横流,油渍遍地,蚊蝇乱飞,卫生环境令人担忧。
  5. 定点屠宰场凭肉眼检测较多,仪器检测较少,导致问题猪肉仍会流入餐桌,农村私屠滥宰点仍然存在,成为监管的盲点。
  6. 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禁而不绝,食品安全无法得到保障,隐患较多。
  7. 高毒高残留有机磷农药禁而不绝,据群众反映少数农户在粮食蔬菜种植中仍在使用。
  (二)监管检测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不高。检测资源分散,各职能部门基本上有自己的检测检验机构,各自开展有关检测检验工作,缺乏统一规划,特别是职能调整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有的部门有设备无技术人员,有的部门有技术人员无设备,加上检测经费的不足,造成设备闲置现象严重,监管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不高。
  (三)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监管力量薄弱。我市小型餐饮经营户占全市餐饮经营单位的50%以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街头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偏小或不固定,而小型餐饮单位的经营者多数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因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卫生设施投入较少,设施不达标,卫生条件简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农民卫生习惯差等等。而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仅能监管到规模企业,面广量大的小作坊因力量不足难以监管到位。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建议把《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有关部门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加大学习、宣传和教育的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提高整个食品行业的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提高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监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履职能力。尤其要把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人群,强化其法律意识,促进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教育引导他们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规范食品生产、流通、经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从而更有效地实施《食品安全法》。
  (二)整合现有资源,创新监督管理体制。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的检测设备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且现代化程度相当高。职能调整后,有的部门设备用不上,有的部门暂无设备使用且技术力量薄弱,造成闲置、浪费、重置等现象。建议将各职能部门的设备进行整合,成立食品检测中心,充分发挥现代化检测设备的效能,服务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服务我市高效农业农产品。针对《食品安全法》中有些法律法规不明确不具体,现实中各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能交叉、推诿、扯皮、脱节,各部门编制不够,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调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体制,建立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能力建设,互通信息,各司其职,统一指挥,联合作战;市政府要保证办公室工作经费,将监管人员工资和样品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增加监管力量,招聘人才既要注重学历层次又要注重实际动手能力,要做到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三)加强源头控制,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食用农产品既是最基本的食品,又是生产加工各类食品的重要原料。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是保障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由之路和治本之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牢固树立“抓源头”、“抓根本”的思想观念,尽快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和适度集中,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统一化服务,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程度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切实有效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有效地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
  (四)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市政府要充分运用现有资源,构建覆盖全市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扎实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管理,定期准确的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提示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风险。要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程食品安全监管,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控制食品的交叉污染,重点监督检查农业、畜牧业初级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违法滥用添加剂行为,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创新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协同作用,在做好当前食品安全整顿等工作的同时,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把食品安全工作从完全的政府行为转变为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诚信自律、政府有效监督、社会广泛参与的行为,逐步形成“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
  (五)强化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性监管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处罚,坚持管先于罚、以罚促管,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迈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的源头控制,力争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明察暗访,对专项治理重点项目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消除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侥幸心理及其在利益驱使下的“冒险”行为。要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规划和建设,尽快出台《句容市生猪屠宰和销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落实部门责任追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尽快查清事实,加大处罚打击力度,情节严重的,应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直到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店、小作坊、小摊点等重要点位的监管和整治,努力消除监管盲点。要加强督查考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督查督办、检测检验、事故报告、信息公示、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