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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

关于“尽快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建议”的办理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4月3日   点击:5643
市政府:
在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宝华代表团的陈宗荣       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建议”,被大会确定为重点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建议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办理这一重点建议。
据调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以及“五大板块”战略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使得失地农民的数量不断增加,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2007年10月制定了《句容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对保障对象、标准、资金来源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各职能部门和各镇、开发区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落实仍不够到位。一是“重补偿、轻保障”;二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及农民接受补偿的方式不同,区域政策不统一,再加上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保障政策缺乏可操作性;三是保障资金不到位,导致农民保障落实不到位;四是职能部门之间没有形成联动机制,协调不够;五是政策宣传不到位,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识淡薄。为此,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一、尽快完善《句容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
   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尽快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使其更具有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二、进一步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领导机构
    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还是05年成立的,应尽快调整,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强化责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严格规范运作。
三、进一步加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宣传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增强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和保障标准的透明度,提高农民对保障制度和参保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被征地农民积极参加基本生活保障。
四、妥善解决好征用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过去各区域被征地农民保障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借鉴外地做法,制订切实可行解决办法,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五、进一步加大被征地农民就业扶持力度
要把被征地农民纳入全市就业和再就业总体规划之中,制订具体的优惠政策,给失地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条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鼓励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创业致富,在工商登记、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 
以上意见,请研究办理,于9月下旬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报告,并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