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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对市政府城市建设工作开展评议的决定
(2016年3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7日   点击:6138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从今年3月至11月,对市政府城市建设工作进行评议。 
重点评议:市住建局严格依法执行规划,彰显城市特色;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升街区通行能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建设宜居和谐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执行人大决议,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 
市人大参评人员应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评议工作,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地评价市政府城市建设工作。市政府及住建部门要积极做好迎接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自觉接受评议,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句容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