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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要闻

句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评议工作的决定
​(2019年5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日   点击:908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从今年5月到12月,对市法院、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民政局、审计局、文体广旅局等10个部门开展专项评议工作。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议案督办,重点评议上述部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263”专项行动、推进农村“三清一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提高服务效能、促进生态惠民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市人大参评人员应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评议工作,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部门工作。被评议部门要积极做好迎接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自觉接受评议,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改进工作,牢记使命、尽心履职、担当作为,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法治型机关,为建设“一福地四名城”努力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