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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和代表联络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日   点击:4979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市人大代表:

密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简称“双联”机制),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基础工程,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双联”工作机制,根据省、市人大《关于完善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认真开展联系人大代表代表联络工作站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联系对象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联系5本级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各联系3本级人大代表。

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根据联系点分工选区情况,各联系1个代表联络工作站。

3.所联系的市人大代表人选、代表联络工作站由本人提出,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委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原则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所联系的代表尽量避免重复,联系的代表联络工作站一般为代表选举产生的选区为宜

二、联系活动内容

1.听取代表对一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2.听取代表对所提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

3.征求代表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反映

4.了解代表基本情况,关心代表工作生活,帮助代表解决履职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根据代表联络工作站的接待时间安排,到所联系的代表联络工作站接待选民,收集群众意见了解当地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民声民意,为基层群众多做好事、办实事

6.指导和帮助代表开展闭会期间视察、调研、民生实事监督、代表小组活动等工作,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支持、鼓励代表依法履职 

三、联系活动方式

1.定期联系。闭会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络工作站的次数不少于1次。

2.集中联系。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座谈、视察、执法检查,以及五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代表小组活动等,与代表进行集中联系。

3.日常联系。采取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走访慰问、接待代表、电话网络沟通等途径方式,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

联系代表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两人以上相约进行。如需要被联系代表所在单位协助的,应提前告知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委,协助做好联系代表工作;也可请各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或相关人大代表小组协助召集所联系的人大代表,并提供其他服务和便利条件。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要按照“就近方便、基层优先、工作相近”原则,务必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工作态度,广泛听取群众方方面面的批评和建议,及时反映选民的意见和愿望,认真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2.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联系市人大代表、代表联络工作站接待选民时,对代表和选民提出的各种建议、批评和意见,属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的及时形成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建议,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委依法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并答复;对选民反映的社情民意,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说明;对选民反映的涉及个人、群体的信访事项,应正确引导选民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解决。

3.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为联系的市人大代表约见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提供帮助;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应安排时间接待,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回答代表询问。

4.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不得干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