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人事任免决定公告
(2023年11月28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点击:598
(一)
任命徐光云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张路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
任命张路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张红兴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丁志春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任期一年);
免去徐光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
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职的公告
根据《选举法》《代表法》的相关规定,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接受万震、任刚、沈政、张鸽、陈浩、罗荣、金宇、谢兵辞去句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以姓氏笔画排序),并在相关选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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