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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7月31日   点击:5847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农经委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农委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况介绍,并实地察看了我市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到乡镇种植专业合作社、养殖企业、农产品基层速测点,了解了相关情况,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形势也不容乐观。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及初步成效
(一)强化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逐步提高。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积极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同时,市农委多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科学安全使用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工作,努力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社会知晓度逐步提高。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市政府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制定了工作规划,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同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农委明确了相关职能科室、各镇(管委会)农服中心、畜牧兽医站等各自的监管职责和工作任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先后制定了“工作例报制、信息扎口发布制、年度考核制”等一系列制度。全市配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57名和检测员27名,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三)强化标准体系和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不断增强。目前全市已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7个,面积近50万亩。有49家农业企业的59个农产品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2家农业企业的60个产品通过了有机、绿色食品认证,生产基地面积达1.6万余亩。今年新申报“三品”认证产品60多个,新增农业“三品”产地10万余亩,将提前三年完成省农委下达的目标任务。有10家单位获得镇江市名牌农产品称号,2家单位获得江苏省名牌农产品称号。组织实施了2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制定实施了省级地方标准18个。我市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单位。
(四)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和手段逐步提升。近年来,市政府投入近千万元,建设了土壤肥料质量监测、动物、水产、蔬菜等检测实验室,2010年10月,我市完成农产品检测站建设并通过验收。还建立了白兔、后白等6个镇级监测点及华甸蔬菜专业合作社等3个基地监测点,基本上能够满足农产品中有害物质快速检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移动检测等需要。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上,能够进行农产品产地环境中主要易于变化的常规污染指标及重金属指标的定量检测,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形成。同时,帮助各镇、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企业开展自检工作,举办各类快速检测人员培训,为基层各检测点提供了技术支撑。对畜产品、水产品、种植业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基本上实现了全程监管。
(五)强化执法监管,推行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较好保障。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以农产品产地环境和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为重点,对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一是强化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农资经营档案管理制度、超标追溯制度、责任承诺制度等,促进诚信经营和责任可追溯;建立健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台帐,实行动态监管;引导和指导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种植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依法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二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检查,不断净化投入品市场。强化农产品市场检验检测,近年来,各生产基地和经销企业抽检、送检农产品样品没有检测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剂和兽药残留;蔬菜、应时鲜果、水产品等检测合格率都在98%以上。到目前为止,我市未发生一起因食用农产品而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看,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够强。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不知道哪些农产品可以放心消费,也不知道如何查询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常识宣传不够,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农业生产企业、农资经营者和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自觉性不高,掌握的安全生产技术不够。特别是小规模的生产经营主体还缺乏自律诚信和规范管理,容易滋生质量安全隐患。极少数生产经营者缺乏职业道德,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按标准生产,在生产经营中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物质,没有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的现象依然存在。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监管体系建设滞后,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一是监管机构不健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源头在基层、重点也在基层,《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明确规定了乡镇、村级组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但现实情况是乡镇一级的监管基本上没有落到实处。二是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多头管理的现象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的管理部门多,但法律赋予各职能部门的管理权限比较分散,职责不够明确。导致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缺乏统一协调,往往出现监管不到位甚至缺位的现象,在日常监管中往往出现都管都不管和重复监管现象。比如,投入品的源头农资经营户的监管问题,全市有几百家农资经营户,分散在城乡各个角落,有的无证无照,销售违禁农药现象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监管不力,隐患较大。三是经费投入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和手段不强。市政府至今还没按法律要求将农产品质量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虽然投入了一定经费用于农产品的检测和监管体系建设,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比如说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现有设备只能保证常用的农产品常规检测,对有些农产品还不能达到速检速测、定量分析等要求,有的还需要送检,等检测结果出来,农产品可能已经到消费者肚子里去了,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四是专业检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术人员得不到及时补充,现有的检测技术人员大多都是“半路出家”,年龄和知识老化,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人才缺乏和断档现象给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影响。五是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低。现阶段我市农产品生产仍以家庭为主要单元,以传统种植模式为主要方式,专业合作社和行业经济组织还不够发达,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率、基地覆盖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都不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较大压力。
(三)市场准入尚未完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较大隐患。虽然我市目前已经开始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但无论是实施准入的产品种类,还是实施准入的市场覆盖面,都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要求相差甚远。我市尚未建立一家符合国家标准的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还不能对进入我市的农产品开展集中检测,无法把住外来农产品进入我市的源头,不合格农产品流入我市难以禁止,给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扩大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面,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要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宣传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对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公开、对典型案件的报道,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市政府要按照《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具体要求,建立和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尽快完善农委和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明确编制,落实人员,安排经费,真正健全管理体制。二是要尽快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涉及的品种多、部门多、环节多,不是农委一家就能管好的事情,也不是集中整治几次,狠抓一段时间就可以高枕无忧。必须是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长抓不懈。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解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要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发生质量安全事件,要依法追究责任。三是要切实加大投入,不断增强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防疫、监管、执法经费和检验检测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年予以增加。以充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要充分利用各单位、各部门现有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力量分散、各自为战和检测水平低、设备利用率不高等问题,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五是要抓好监管队伍建设,解决技术人员紧缺和青黄不接的问题。在继续做好对现有监管、检测人员培训提高的基础上,抓紧引进专业人才,补充基层技术人员。特别是要解决好各镇兽医站目前工作状况和人员待遇问题。六是要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和特色农业,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要大力扶持和培育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帮助企业进行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加大对“三品一证”工作的支持和激励,促进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上规模、上档次,提高我市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要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把好产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向市场。
(三)强化全程控制,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屏障。要严格加强产地环境监测,治理污染源头,保护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态环境安全。要大力普及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知识,加强投入品的销售、使用和生产环节的管理,把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在源头管理上,市政府要明确农资经营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行使监管职能,提高农资经营的准入门槛,完善农资市场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台账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经营和使用甲铵磷等国家禁用的高毒高残农药及兽药、鱼药行为,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不断提高可追溯能力。实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一票否决制,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稳定、安全、放心。